
公告日期:2025-05-0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靳庆彬,1977 年 11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
毕业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1998 年 7 月至 2021 年 8 月就职于兖州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处长、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秘书;2021年 8 月至今就职于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4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5 0 5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
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
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在年度审计过程中,
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交流和探讨,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听取会计师意见,了解审计情况,维护审计
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
决权。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合规培训,不断加强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
的认知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提供建议。同时,
本人比较关注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会不定期查阅上交所 e 互动等平台上
股东的提问,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
(五)对公司现场考察及其他履职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要求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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