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ST 华扬 公告编号:2025-13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
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因公司取消监事会,故《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根据《公司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整体删除或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等相关
表述;由原监事会行使的职权统一修订为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章节、条款及 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除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 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章程 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公司 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 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三、制定、修订或废止相关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贯彻和落实最新监管要求,确保公司管理制度 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部分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制定、修订或废止。
序号 制度名称 修订类型 审议权限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股东会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股东会
3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
4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董事会
6 高级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废止 -
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股东会
8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董事会
9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董事会
10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董事会
11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修订 股东会
12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修订 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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