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关于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合花”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百合花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5 号)批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合花”)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36,2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199,764.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442,834.48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56,929.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全部到
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出具了“XYZH/2024SHAA1B003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度,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1,756,929.52
元。2024 年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5,853.64 元。
募集资金账户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开户,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销户。截
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以及东
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由于东方证券与东方投行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监会批复及相关要求推
进实施吸收合并工作,自 2024 年 9 月 2 日起,东方投行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
移并入东方证券,东方投行承接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执行,东方投行对外签署的协议均由东方证券继续履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
百合花集团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支 33050161709300001270 0.00
行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支行银行账户已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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