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ST 原尚 公告编号:2026-004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业绩预告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业绩预告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 033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提交披露 2025 年业绩预告,预计全年实现营业
收入为 3.21 亿元至 3.70 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3.1 亿元至 3.58 亿元,净利润亏损。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5 年业绩情况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21 亿元至 3.70 亿元。而
前期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35 亿元,相关财务数据存在差异。请公司:(1)说明全年收入预计下限低于前三季度收入的具体原因,收入调整所涉的具体业务、对应客户、调整原因、调整前后金额、对前期已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数据的影响,是否需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2)自查同类业务是否存在类似问题,是否存在可能需进一步调整的收入,如存在,请补充披露所涉业务具体情况及可能调整的金额,并充分提示风险;(3)列示调整后各季度各业务板块收入、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并补充披露四季度各业务板块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称、是否关联方、合作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及占比、应收或预付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或交付情况等信息;(4)说明四季度是否存在新增业务板块、模式或新增客户,如是,请进一步补充披露业务开展情况及客户具体信息,并说明
相关收入确认方法、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请公司结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相关规定,说明 2025 年全年营业收入扣除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扣除项目、金额、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扣除原因等,并说明是否存在其他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况。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发表意见。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充分关注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有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和相关专项意见。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开展工作。
请公司在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涉及的相关问题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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