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原尚: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
证函》的回函
致: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收悉,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1、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8 月 26 日、2025 年 8 月 27 日期间,本公司
未买卖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也未向任何人建议买入或卖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除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3、就本公司所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就本公司所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就本公司所知,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本页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