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
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8 号》中的会计政策变更内
容。
(三)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制定的最新规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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