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03810 证券简称:丰山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3649 转债简称:丰山转债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清华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书》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与清华大学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书》确立了双方合作开发关系,具体的研究开发进度及其成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技术开发合同的签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合同签署概况
经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与低碳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将在高端精细化工新材料、电子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开展研发、小试、中试等合作。近日,公司与清华大学签署了《技术开发合同书》,旨在合作完成钠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固态锂离子电池用电解质项目的技术开发,通过企业和高等院校的互补资源,推动开发成果落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清华大学
2、负责人:李路明
3、开办资金:184,219 万元
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5、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 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医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学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教育学类学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 博士后培养 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6、团队简介:本次项目将由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张强教授团队负责开发,张强教授团队长期从事能源化学与能源材料的研究,拥有丰富多样的理论模型及实践经验,为本项目开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7、关联关系:清华大学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钠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固态锂离子电池用电解质开发
(二)合同各方 甲方(委托方):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与低碳技术全
国重点实验室)
(三)合作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
(四)技术开发内容 乙方应完成开发内容:
1、钠离子电池电解液开发:
(1)根据低温钠离子电池实际工作场景需求,满足相
关性能指标下开发适配的低温电解液及其制备工艺;
(2)针对高能量密度钠离子电池,开发匹配单体钠离
子电池电芯质量能量密度≥180 Wh kg1等性能指标
下的耐高压电解液及其制备工艺。
2、耐高压聚合物固态电解质及电解质膜设计开发(支
持固态电解质膜≤30 μm、单体电芯质量能量密度≥
500 Wh kg1等性能指标下的固态电解质材料开发)
(五)项目经费及支付方 本合作项目含税经费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 元,
式 (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甲方按照分期支付的
方式支付。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 1、甲、乙双方确定,于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已有
的背景知识产权归原权利方所有,其所有权及其项下
的一切权利不因本合同的执行而转移。
2、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所产生的新的技术成果的
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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