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0:13:47 股吧网页版
丰山集团: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公证天业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 2024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49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8 人。

公证天业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857.2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545.8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251.64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1 家,审计收费总额 8,151.63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
讼 1 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3 次,1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 1 次,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公证天业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与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