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山集团”或“公司”)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丰山集团 2025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1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 5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费用 1,021.1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978.87 万元。上述资金
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全部到位,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苏公 [2022]B07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公开 截至 2024 年 12
序 募集资金 项目计划总投 发行可转换 月 31 日累计投
号 投资项目名称 资额 公司债券募 入公开发行可转
集资金 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
1 年产 24,500 吨对氯甲苯等精细化 68,080.81 48,978.87 19,696.74
工产品建设项目
注:部分已发生的采购因暂未到达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而尚未对外支付,后续将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付
三、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通过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理财,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二)现金管理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和财务可以由公司控制。
(三)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非关联方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的品种范围
1、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较高、中低风险且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在该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六)现金管理受托方
预计公司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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