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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5 18:31:14 股吧网页版
豪能股份: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Haoneng Technology Co., Ltd.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二路288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节 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或“公司”)是上海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
金。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证券品种选择的必要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
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二节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
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
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
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选择范围适当。

二、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的适当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对象的数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发行对
象数量适当。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备相应的资
金实力。

本次发行对象的标准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
次发行对象的标准适当。

第三节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定价原则的合理性

公司将在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
次发行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发行期。

关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
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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