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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7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7,605,283.02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2,394,716.9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 止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4CDAA1B0432)。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投入募集资金
1 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5,038.03 39,000.00 39,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15,239.47
合计 71,038.03 55,000.00 54,239.47
二、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公司现金管理不得投资无担保债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风险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由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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