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岩冰)
我作为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杜岩冰:西安工程大学工学学士、天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服装协会专职副会长,兼中国服装协会科技部主任、职业装专业委员会主任、校园服饰专业委员会主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以及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主任、中国服装智能制造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办公室主任等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的人员;
(6)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7)最近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及 4 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参会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杜岩冰 6 6 6 0 0 否 4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等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我对年度内提交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
或提出异议的情形,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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