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公司代码:603803 公司简称:瑞斯康达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作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国华先生、潘文军女士及董事朱春城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国华先生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11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就 2023
年度总体审计情况进行沟通。
2、2024 年 4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并将第一至第九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部 2023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工作
计划》。
3、2024 年 8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具体
内容为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4 年 10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具体内
容为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4 年 12 月 26 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具体内
容为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年报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23 年、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结合当年年度
报告披露的整体安排,及时落实有关定期报告编制要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并督促其加强审计力量,合理安排审计工作,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出具并提交审计报告。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23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通过跟踪、了解其年审工作及审阅其提交的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的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该计划按步实施;审阅了审计部提交的各项审计报告及相关整改计划,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估。
4、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季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完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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