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斯康达
股票代码:6038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春城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无需获得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15号准则》和《16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 指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朱春城
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原 李月杰和朱春城于 2022 年 4 月 21
指
《一致行动协议》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新 李月杰和任建宏于 2025 年 4 月 18
指
《一致行动协议》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原一致行动人 指 李月杰、朱春城
新一致行动人 指 李月杰、任建宏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15 号准则》 指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16 号准则》 指 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
收购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朱春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201041951********
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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