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作为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负责行使职权,客观公正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2024年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妙财,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2001年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200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修硕士研究生,2001年至今历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现兼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2022年6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职,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共召开的13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每次召开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仔细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
定期财务报告,对相关财务数据事前及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确认,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024年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年度出席董
本年度出席 委托其他董 缺席 本年度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事会
董事会次数 事出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含通讯)
陈妙财 13 13 0 0 6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分别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关于总经理工作调整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战略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关于对苏州达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涉及《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每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能认真审核会议资料,与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积极沟通,详细了解议案涉及相关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公司召开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会议,审议事项涉及《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充分了解并积极与公司有关人员充分沟通,论证
上述事项的合理性、交易的公平性。在充分了解论证的基础上再投出自己的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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