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立信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的资质条件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陈竑 1999年 1997年 1999年 2024年
签字会计师 俞宏杰 2019年 2016年 2019年 2016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许丽蓉 1995年 1996年 2001年 2023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1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12月16日该议案经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根据客户和业务的性质、规模和具体情况,指派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的团队负责提供专业服务,并确保有充分的人员配置,保障执业质量。
立信要求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充分参与整个审计过程,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会计审计问题,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指导、监督并复核其工作;及时、充
分地与管理 层 、治理层及监管机构沟通重要事项。项目组对疑难问题和争议事项进行及时咨询,并规定了就哪类问题和事项应向哪些专家咨询以及咨询记录的要求。
就审计项目而言,立信规定重大审计项目需要经过以下层级的复核: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由项目组内经验较丰富的人员如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复核经验较少人员的工作;委派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并且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委派需经立信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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