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2024 年度,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并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建强、刘惠荣、谷小丰,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孙建强担任。
二、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及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
议,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历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2024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计划》。
2、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工作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4 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 年度,公司完善了内部控制,梳理了业务流程,促使各单位各部门有效落实了内部控制措施,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实际运作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发挥专长,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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