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1-07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对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
回报措施的说明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国有 企业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晢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售持 有的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及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为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公司 拟采取的措施以及相关承诺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立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6 年 7 月 31 日/2026 年 1-7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项目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营业收入(万元) 61,501.34 12,644.38 102,062.22 19,354.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万元) 8,421.60 -378.98 12,869.78 -2,052.58
2026 年 7 月 31 日/2026 年 1-7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度
项目
备考前 备考后 备考前 备考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01 0.22 -0.04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因本次交易而摊薄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填补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针对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同时,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一)优化资产结构,化解流动性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通过现金对价增加货币资金,有助于化解流动性风 险及还本付息偿债风险,为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 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 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长 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加 以改进,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加强对各业务部门业务开 展情况的审计,梳理内控流程,查找流程风险点,评估和分析风险强度,杜绝资 金占用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广东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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