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1-07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3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11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一)交易方案概况
公司拟向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晢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晢杰”)出售持有的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联泰”)100%的股权及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泰”,与汕头联泰合称为“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上实晢杰拟以现金方式进行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1、交易主体
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资产出售方;上实晢杰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汕头联泰 100%的股权及湖南联泰 100%的股权。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非公开协议转让。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记载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并经有权国资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并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评估机构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的
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根据中科华出具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转
让股权所涉及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深中科华评报字[2026]第 149 号、深中科华评报字[2026]第 150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汕头联泰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59,024.92 万元;湖南联泰
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02,103.34 万元,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值合计161,128.26万元。最终经双方协商一致,汕头联泰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9,000万元,湖南联泰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2,100 万元,上述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 161,100 万元,最终分别不得高于经国资评估备案确认的估值。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标的资产的对价支付
本次交易项下拟出售资产的交易对价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支付。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过渡期间损益的处理
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含当日)起至交割日(不含当日)止的期间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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