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1-0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
产情形的
专项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本次联泰环保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中发布的《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的相关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专项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上市后承诺履行情况,是否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的情形
根据联泰环保历年年度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并经本独立财务顾问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检索上市公司“监管措施”“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等公开信息等以及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un)查询,自联泰环保上市后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联泰环保及相关方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不包括本次交易中相关方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本专项核查意见附件所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联泰环保上市后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联泰环保及相关方作出的与上市公司有关的公开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正在履行,不存在不规范承诺、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二、最近三年规范运作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否曾被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或者被证监会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有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一)公示的行政处罚
根据联泰环保披露的定期及临时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市公司最近三年审计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并查询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网站,最近三年内,联泰环保存在资金被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占用且受到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 2022 年至 2023 年 1 月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 2022 年累计
发生额 11.18 亿元,2023 年 1 月累计发生额 3.7 亿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前述 11.18 亿元占用资金已归还;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述 3.7 亿元占用资
金已归还。
2023 年 7 月 29 日,上交所出具《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
85 号),公司 2022 年第三、四季度,2023 年第一季度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子公司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成投资”,黄婉茹持股 60%)通过第三方企业采用当季度借款、当季度末偿还的方式,向公司借款用于其经营周转,形成了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合计 12 亿元。其中,2022 年第三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
39,000 万元,占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4.42%,季度末占用余额为 0 元;2022 年
第四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为 44,000 万元,占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27%,季度末占用余额为 0 元;2023 年第一季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金额
为 37,000 万元,占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3.68%,季度末占用余额为 0 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就前述事项,上交
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黄建勲、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副董事长黄婉茹、关联方得成投资予以公开谴责,对公司及时任总经理张荣、时任财务总监杨基华、时任董事会秘书林锦顺予以通报批评。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婉茹女士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062024007 号、证监立案字0062024008 号),立案告知书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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