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11-06 20:03:45 股吧网页版
联泰环保: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11-0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
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上海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晢杰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汕头联泰水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及湖南联泰环保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2017 年 7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上市公司已采取相关保密措施,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筹划的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二)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签署了相关协议,约定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制作了本次交易的进程备忘录等文件;

(四)上市公司已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1、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令 张 晓 刘林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