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4,367,8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7.9891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建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李启亮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正草案)>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 股 334,229,528 99.9586 118,360 0.0353 20,000 0.006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麦琪、庄丽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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