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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泰环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1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1
第三章 舆情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2
第四章 责任追究...... 4
第五章 附则......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含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舆情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主管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为舆情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舆情的统一管理。

第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公司舆情主要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致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 舆情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多渠道、多方法全面了解事实真相,及时制定危机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对外宣
传工作,保持对外信息的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等相关当事人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客观、真诚答疑释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避免对抗性回应,采取稳妥措施,平稳有序,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解舆情。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后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应及时向舆情工作组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同步开展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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