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孙红星、周清、顾喆栋三名委员组成,其中孙红星、周清为公司独立董事,顾喆栋为公司董事且不担任公司高管,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红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了每
次会议,发表意见并形成会议决议,具体如下:
1、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2023 年度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 8 项议案。
3、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1 月-3 月财
务报表的议案》。
4、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1 月-6 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5、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1 月-9 月财
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 年度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我们对立信执行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估,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条件。立信及其审计成员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在项目咨询、质量复核、质量检查等方面均达到了较高的质量管理水平。我们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 2025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审计费用。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我们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各个季度的工作情况,以及公司上下半年的规范运作情况,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针对所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内审部与有关部门均能够及时沟通,并持续跟踪问题解决情况,确保所发现的情况都得到有效解决。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公司内审工作存在较大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本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经过审计委员会的认真审议讨论,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漏报的情形。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同意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我们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相关制度设计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也与公司所属行业、经营规模、业务特点等相适应,能够有效帮助公司发现规避风险。
四、总体评价
在 2024 年度,我们严格遵循《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控制度的规定,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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