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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力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
处理等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 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
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 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
(二)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 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四) 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 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七) 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八) 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告, 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 股东会;
(三) 一对一沟通;
(四) 公司互联网信息网站(以下简称“公司网站”);
(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 上证e互动平台;
(七)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八) 邮寄资料;
(九) 媒体采访及报道;
(十) 投资者教育基地;
(十一) 现场参观;
(十二) 投资者说明会;
(十三) 网络会议、
(十四) 路演;
(十五) 投资者调研;
(十六) 证券分析师调研。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
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 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
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交流。沟通交流的方式应当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并清除
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在制
定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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