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路先生、独立董事王方明先生、董事郑敬辉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王方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有关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内审部一季度报告及二季度计划的议案》。
(二)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内审部二季度报告及三季度计划的议案》。
(三)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内审部三季度报告及四季度计划的议案》。
(四)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的议案》。
(五)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五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审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和内控工作进行了指导。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出具的财务报告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评估以及各项完善工作,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重大缺陷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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