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所”)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农机”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6319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根据上会会所出具的《关于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上会师报字(2025)第7325号),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段中“我们”系指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自称。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在执行期初余额审计过程中,我们对于贵公司2023年度采棉农事服务按总额法确认的收入6,010万元(成本5,605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尚未获得满意的证据表明贵公司在该等交易中属于主要责任人角色,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该项收入按净额法进行调整。截至审计报告日,该交易形成的收入尚有人民币541万元未收回。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重要性
我们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以营业收入的1%计算了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人民币134.50万元。该重要性水平的计算方法较上一年度没有变化。
2、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保留意见涉及的上述错报如存在,对星光农机2023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特定报表科目产生影响,不具有广泛性。公司在前文所述采棉农事服务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未能提供必要的组织农事服务管控过程证据,我们亦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性审计程序,证明公司在该等交易中属于主要责任人角色,
以确定是否有必要对星光农机2024年度财务报表作出相应调整。《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因此,我们对星光农机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3、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贵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的上述错报如存在,相关事项不会导致星光农机报告期内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也不会使星光农机报告期末的净资产变为负数,该事项对星光农机报告期的现金流量没有影响,同时该事项对星光农机的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以及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适当性亦没有影响。
二、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上会会所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除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针对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1、公司开展农事服务业务,是为了响应国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倡导社会化农事服务的政策号召,旨在推广公司品牌和产品,增强客户粘性和增加收入来源。由于新疆地区疆域辽阔、地理位置特殊以及2023年公司首次开展该业务,准备不够充分,未能在过程控制管理中留下充足及完备的组织管理、承担主要责任人的支撑性资料。公司年报会计师认为已经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
2、农事服务业务,是公司获取市场需求,优化农机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拓展盈利渠道的重要保障,也是公司拟在新疆以外地区,采收以外环节加大推广的业务。基于此,考虑到2023年度过程管控的欠缺,公司在2023年度操作经验的基础上,在2024年度进行了查漏补缺。公司重新梳理了业务流程,制定了业务承揽、现场考察、农服作业、过程管理、结果验收、资金结算等相关环节的业务操作流程,要求对业务承接介绍、现场作业、采收结构等关键环节以拍照、录制视频、截图留存等形式进行保留,对作业机
器进行编号,建立了作业服务台账、机手和机器台账、物料使用台账等,除对公客户签署正式的农事服务合同外,针对零散客户制定(印刷)了带有编号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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