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晚间,新日股份(603787)公告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日”)80%股权转让给浙江鑫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日新材料”)。
新日股份表示,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551.0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浙江新日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公告显示,浙江新日成立于2019年,主营业务包括:二轮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观光敞车(非公路用)及其零部件、充电器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及其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蓄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024年度、2025年1至10月,浙江新日分别实现营收约1.71亿元、4217.67万元,净利润224.21万元、-533.82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浙江新日总资产账面价值约1.27亿元,总资产评估价值1.62亿元,增值3502.78万元,增值率27.55%;总负债账面价值9533.22万元,总负债评估价值9533.22万元,评估无增减变化;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3182.69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6685.48万元,增值3502.78万元,增值率110.06%。
新日股份表示,本次拟转让浙江新日80%股权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决策,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聚焦优势资源,提升资产效能,降低管理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新日股份透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存在公司与浙江新日非经营性往来9311.18万元,经交易双方约定,该笔款项将由鑫日新材料承担。
公开资料显示,新日股份于2017年登陆上交所,主要从事高端、智能电动自行车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业绩方面,2023年、2024年,新日股份营收及归母净利润连续两年同比下滑。2025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35.74亿元,同比增长26.27%;归母净利润1.16亿元,同比增长39.52%。
截至2025年9月30日,新日股份资产负债率为60.35%,同比增长5.91%;应收账款为4.24亿元,同比减少4.85%。
二级市场上,截至1月5日收盘,新日股份跌3.27%,报13.6元/股,总市值3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