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金龙)
2024 年,本人陆金龙作为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陆金龙,男,195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自行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名誉理事长。曾任上海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轻便车分公司总经理,荣获过中国自行车协会特殊贡献奖。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本人不曾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
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认真参与讨论各项议案内容,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
通,并就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没有发现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交表决的其它事项有违反规定程序的情况。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亲自出 式参加次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大会的次
次数 席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议
陆金龙 8 8 3 0 0 否 3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专门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陆金龙 薪酬与考核 1 1 0 0
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 1 1 0 0
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
按时出席各项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
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充分了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的相关工作,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中涉及的公司财务及业务情况进行探讨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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