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7:47:51 股吧网页版
科博达: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日期:2013 年(由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截至 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众华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
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中,众华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年度审计重点、风险判断、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众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0 日,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众华所就 2024 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问题与委员沟通,审计委员会代表公司签署《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审计执行前)》。
(三)2025 年 4 月 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与众
华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初稿)的议案》。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实施情况、审计结果、审计执行情况、关联方交易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交流,审计委员会代表公司签署《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审计执行后)》。

(四)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等共计 10 项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