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林)
本人孙林,作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列席了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及基本情况
本人孙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硕士学历,2006 年获得律师执照。2006 年至今,历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璟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上海律协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联合产交所外部专家,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其他董 缺席 本年度应 出席股
董事 董事会次数 数(含通讯 事出席次数 次数 出席股东 东大会
方式) 大会次数 情况
孙林 7 7 0 0 1 1
以上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交流公司薪酬体系建设,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与管理层交流行业和公司经营情况,审议通过公司 2024年度经营计划、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设立海外三级子公司的议案。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权进行了评估,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提名情况的议案。
(4)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公司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2 项议案,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充分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沟通,全年共参加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计划、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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