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林爱梅,女,196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1989 年 8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助教;1995 年 1 月
至 2000 年 12 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2000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0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
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2014 年 12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
至今担任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不存在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参加次数
加会议
林爱梅 13 13 0 0 否 2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3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并对有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成本控制,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提供了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5 月修订完成《独立董事制度》,增加了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规定等方面的阐述。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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