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所为公司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领域及审计应对措施、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客观、公正的发表了审计意见,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中审众环单独沟通,听取了事务所在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四)2025 年 4 月 24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内控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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