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伊份”或“公司”)第三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为上市公司员工,且在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养馋记品牌管理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聘任。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上市公司员工,且在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养馋记品牌管理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持股计划。
(三)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本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5 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持股计划。最终参加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际缴款情况而定。
以上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四)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持股计划以及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条 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持股计划员工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73.00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
本次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第五条 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来伊份 A 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止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已完成回
购,累计回购股份 274.653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2%,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14.39 元/股、最低价为 11.165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20,076.16
元(不含交易费用)。截止目前,公司 2023 年回购方案中尚有 61.0796 万股股份留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截止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已完成
回购,累计回购股份 290.5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7%,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格为 15.11 元/股、最低价格为 7.87 元/股,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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