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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6 21:42:43 股吧网页版
来伊份: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主要内容: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6 年 01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货款授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货款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收取货款授信服务费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具体资助期限以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间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但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法按
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与来伊份签订有效分利分润经营模式加盟协议、经营状态正常且无不良合作记录的全部门店加盟商;

2、财务资助额度: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加盟商提供可用于结算商品货款的先货后款的信用额度,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原则上对单个加盟门店的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人民币,对同一加盟商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资助有效期限: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签订的相关合同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间内均可执行,但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用途:对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仅限用于公司加盟业务的经营;

6、资金使用费:为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收取货款授信服务费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6年01月17日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为与来伊份签订有效分利分润经营模式加盟协议、经营状态正常且无不良合作记录的全部门店加盟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加盟商须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经公司内部评估经营诚信状况优良,具备偿还能力且有一定规模,才能成为公司资助对象。财务资助额度参考加盟商业务量情况,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内确定相应的财务资助金额。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已制定《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应在全面分析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业务部门已制定《货款授信政策》,明确了对加盟商门店商品预测补货标准,将对商品周转、财务资助等方面进行风险管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5、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6、对于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依照相关借款协议,由专人及时跟进,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法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如有必要,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加盟商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对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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