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8 21:17:58 股吧网页版
永安行: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9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或称为“本次发行”)的相关修订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该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编制的《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修订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