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07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永安行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最近五年内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
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772 号文核准,
公司已公开发行 8,864,8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88,648.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647.8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000.1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 [2020]216Z002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8,648.00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1,647.89
募集资金净额 87,000.11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62,250.16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4,679.29
使用募集账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款 42,588.52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982.35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475.98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29,225.93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经本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修改、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修改。
为规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 年 12 月 5 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常 州新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常州分行”)以及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常州新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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