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7
证券代码:603776 证券简称:永安行 公告编号:2025-018
转债代码:113609 债券简称:永安转债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 15:30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
小华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自查论证,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如下具体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审核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取得予以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在规定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上海哈茂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哈茂”),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如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5-020)》,基于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放弃安排,上海哈茂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杨磊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哈茂拟参与本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以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为原则(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 11.70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或进行其他任何权益分派或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为按照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总额除以股份发行价格确定,如果计算不为整数,应向下取整并精确到个位,为不超过 71,819,411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或进行其他任何权益分派或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获得的公司新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该等股份解禁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若上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限售期届满之后,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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