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目 录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第 1—15 页
二、关于业务与经营情况......第 15—70 页
三、其他......第 71—76 页
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5〕3-21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关于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367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格光电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玻璃基 Mini LED 显示背光模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玻璃基 Mini LED 显示背光模组项目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2)玻璃基 MiniLED 显示背光模组项目总投资额为 200,581.36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06,000 万元,全部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费。3)玻璃基 Mini LED 显示背光模组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实现销售收入 311,575.00 万元,净利润 24,586.33 万元,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 14.26%,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55 年。
请发行人说明:(1)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产品与现有业务在原材料、核心技术和工艺、生产设备、下游应用领域和客户类型等方面的区别及联系,报告期内的生产销售情况,公司是否已具备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力等,进一步说
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主业的要求,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结合本次募投拟生产产品已有及拟建设产能、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等情况,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应用情况及细分市场空间、产业链下游需求情况、客户验证进展、在手订单或意向性协议等,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3)“玻璃基 Mini LED 显示背光模组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具体内容及测算依据;设备购置数量等与新增产能是否匹配,相关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4)结合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有资金余额、未来资金流入及流出、各项资本性支出、资金缺口等,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中非资本性支出占比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5)结合玻璃基 Mini LED 显示背光模组目前价格及变动趋势、产销率和产能利用率等参数设定,说明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相关收益指标测算是否审慎;(6)本次募投项目的环评取得进展,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根据《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第 5 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第 5 条对问题(3)(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审核问询函问题 1)
(一) “玻璃基 Mini LED 显示背光模组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具体内容
及测算依据;设备购置数量等与新增产能是否匹配,相关单价与公司已投产项目及同行业公司可比项目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1. “玻璃基 Mini LED 显示背光模组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具体内容及
测算依据
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型 设备名称 金额 总投资额
1 镀膜线体 29,824.53
2 自动化设备 9,782.37
3 4 条黄 曝光机及附属设备 8,826.73 55,691.00
光线
4 二次配电设备 1,550.58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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