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5-094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 2025年 11 月 12 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一致推选,选举易伟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 战略委员会成员:易伟华先生(主任委员)、王鸣昕先生、王宁先生;
2. 审计委员会成员:李汉国先生(主任委员)、虞义华先生、李高贵先生;
3. 提名委员会成员:王宁先生(主任委员)、虞义华先生、易伟华先生;
4.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成员:李汉国先生(主任委员)、虞义华先生、张春姣女士;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张春姣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春姣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孔线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春姣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詹锦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龚庆宇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七) 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其在公司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领取相应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薪酬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确认。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易伟华先生提名,聘任汤勍巍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延长授信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延长授信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6)。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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