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目录
目录......1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4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7
第四章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考核设置......11
第五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7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8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4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和处置办法......29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33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34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36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持股计划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标准的员工均系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期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上市规则》及《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吸引、激励和保留核心人才,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股东价值最大化,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三)利益共享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调动骨干员工工作积极性、鼓励长期服务,形成股东、公司与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引导持有人将自身行为与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四)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章 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所有持有人均须在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一)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骨干员工。
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 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36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者市场禁入措施;
3、最近 36 个月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情形;
5、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6、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情形。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持股计划以及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分配情况
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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