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虞义华,作为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尽职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虞义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 专业背景及工作履历
虞义华,男,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
职称,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曾任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2年 11 月起担任沃格光电独立董事。
(二) 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等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除领取津贴外,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积极听取了股东提出的意见
和建议,以便能更好的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详
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董事会会议上,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协助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日常工作。
(三)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本人亲自出席该会议,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慎分析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作为审计委员,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了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汇报,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充分沟通,就重点事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并审阅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五) 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2024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公司信息。借助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工作安排,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七)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
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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