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总部设在浙江杭州,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截止 2024 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2023 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总收
入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707 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数 285 家,主要行业涉
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 7.20亿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8 日、2024 年 9 月 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提议续聘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
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风险评估、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 2024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计划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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