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603766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经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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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审计(含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8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若因审计内容变更超出预期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由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的调整。
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双方的责任、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总体审计策略、年度变化及主要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和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了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说明。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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