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委托,担任本次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1、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以作为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补充和修改,或者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和文件全文。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海天股份、上市公司、 指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
交易对方、卖方 指 均为 Heraeus Holding GmbH 旗下企业,分别为贺利氏(中
国)投资有限公司与 Heraeus Materials Singapore Pte.Ltd.
标的公司、贺利氏光 指 包括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贺利氏光伏科技(上
伏银浆事业部 海)有限公司、Heraeus Photovoltaics Singapore Pte.Ltd.
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贺利氏(中国)
标的资产 指 投资有限公司对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的债权、贺
利氏光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Heraeus
Photovoltaics Singapore Pte.Ltd.100%股权
目标公司 指 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和贺利氏光伏科技(上海)
有限公司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拟通过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海天光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伏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贺利氏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指 伏银浆事业部相关资产包括贺利氏中国持有的贺利氏光伏
100%股权与贺利氏中国持有的对贺利氏光伏的债权、光伏
科技 100%股权以及 HMSL 持有的 HPSL100%股权
Heraeus Holding GmbH,总部位于德国哈瑙市,业务涵盖贵
德国贺利氏集团、HH 指 金属及环保回收、通讯及电子、医用材料和器械、先进工
业应用等领域
贺利氏中国、HCI 指 贺利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Heraeus (China) Investment
Co.,Ltd.)
HMSL 指 Heraeus Materials Singapore Pte.Ltd.
贺利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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