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方就业
绩承诺及补偿相关事宜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保障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秦安股份”)及全体股东权益,进一步明确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亦高光电”、“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相关权责,公司近日与亦高光电业绩承诺方等相关方签署的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的专项审计、商誉减值测试及业绩补偿等相关核心安排进行了约定。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专项审计及商誉减值测试安排
秦安股份将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30 日内启动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实际业绩完成情况的专项审计,及对标的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减值测试报告进行专项审核。
各方应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推进,确保于 2028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第三方专业
机构出具的上述专项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专项审核报告(以下统称“相关报告”)。若因《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所约定的“退货及折让款项及应收账款无法回收款项”金额尚未确定等客观原因,导致相关报告出具延迟的,前述报告的
出具日期至迟不得晚于 2028 年 10 月 31 日。
二、业绩补偿实施安排
经专项审计及商誉减值测试审核,如确定业绩承诺方需依据相关协议约定承担补偿责任的,秦安股份将在相关报告出具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向业绩承诺方发出书面补偿通知,明确补偿金额、支付要求等核心内容。
业绩承诺方应在收到上述书面补偿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就业绩补偿金额和/或商誉减值补偿金额优先以自有和/或自筹资金向秦安股份支付补偿金并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三、其他说明
关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与补偿的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秦安股份与相关方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具体约定执行。
秦安股份将及时推进业绩承诺期满后的专项审计、商誉减值测试及业绩补偿相关工作(如有),并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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