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秦安股份”)于近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UANMING TANG 先生的通知, YUANMING TANG
先生与饶亦然先生于2015年11月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YUANMINGTANG 先生持有的秦安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 21,93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饶亦然先生(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饶亦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饶亦然先生将持有秦安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 21,939,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并成为持有秦安股份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股份转让协议》自秦安股份、重庆陆岭山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陆岭山溪”)与相关交易对方就收购标的公司 99%股权签署的《有关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亦高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交易协议》及相关文件(以下简称“交易文件”)生效之日起生效。
饶亦然先生应按交易文件约定将股票质押给陆岭山溪或陆岭山溪指定方,用于全体业绩承诺方(指饶亦然、徐州亦高、亦高运营管理、景程光电、清显科技、李俊华、尤俊衡)在业绩承诺期内及业绩补偿足额实施完毕前(以前述期限孰晚为准)的履约担保。股票过户后,业绩承诺期内及业绩补偿足额实施完毕前(以前述期限孰晚为准),除按交易文件约定质押给陆岭山溪或陆岭山溪指定方
用于履约担保外,饶亦然不得出售、质押、设置权利负担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前述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敦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UANMING TANG 先生的通知,
YUANMING TANG 先生与饶亦然先生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将 YUANMING TANG 先生持有的秦安股份非限售条件流通股 21,939,9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饶亦然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1、 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YUANMING TANG
受让方名称 饶亦然
转让股份数量(股) 21,939,900
转让股份比例(%) 5
转让价格(元/股) 13.80
协议转让对价(元) 302,770,620
□全额一次付清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具体详见本公告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
要内容”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 □涉及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借款,借款期限:
_____________,偿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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