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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9 15:47:56 股吧网页版
大元泵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9 号)核准,浙江大元泵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泵业”、“发行人”、“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公
开发行了 45 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大元转债”、“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5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27 万元(不含税金额)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438.73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2〕ZF11366 号《验证报告》。本次大元转债于 2023 年 1 月 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保荐机构”或“浙商证券”)作为大元泵业 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期为 2023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浙商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华佳、杜佳民

项目联系人 华佳

联系电话 0571-87902082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 不适用
他情况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98 年 1 月 7 日

证券代码 603757

上市时间 2017 年 7 月 11 日

注册资本 16,474.6184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西城路 689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西城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 韩元平

实际控制人 徐伟建、韩元富、韩元平、王国良、韩元再

董事会秘书 黄霖翔

联系电话 0576-8644129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1 月 4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推荐大元泵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间,浙商证券积极协调各中介机 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大 元泵业进行尽职调查,统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编制 申请文件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发行保荐书等重要文件;提
交推荐文件后,浙商证券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提交推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间,浙商证券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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