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 1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 NO 0014469)等相关资质。
历史沿革: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08 年与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月吸收合并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正式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北京为总部,在长春、成都、大连、福州、广州、哈尔滨、海
口、杭州、济南等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客户群十分广泛,包括 200 余家上市公司,3,000 多家大型国有、外资及民营企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做了全面细致的考察,与拟签字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判断其业务能力及对公
司所属行业的了解及过往经验。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致同所具备相关执业资质,人员配备及资质符合相关规定。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致同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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