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72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0月31日以书面、电子发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洪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洪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洪杰先生(主任委员)、朱奇峰先生、高剑虹先生。
2、审计委员会:于增彪先生(主任委员)、高剑虹先生、裴明华先生。
3、提名委员会:高剑虹先生(主任委员)、何佩佩女士、裴明华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何佩佩女士(主任委员)、于增彪先生、孔丁峰女士。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和2025年10月18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洪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林德殿先生(简历附后)、米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奇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顾敏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洪杰先生、朱奇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顾敏娜女士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陈漳全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6 日
附件:
简历
林德殿先生,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高级工商管理博士。历任第六届莆田市政协委员,福建省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北京福建商会副会长,上海福建商会副会长。曾荣获中国企业营销创新奖、第七届中国杰出营销“金鼎奖”、福建省优秀企业家称号。曾任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全国营销总监。2008 年进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德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79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林德殿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米粒先生,中国国籍,1974 年出生,法律硕士,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和律师资格。历任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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